在商場營銷學界,“整合營銷”概念的發生和盛行是20世紀90年代的事情。對此簡直每一個商場營銷學學者都有獨具特性的觀點,到目前為止,尚沒有一個公認的權威定義。
“整合營銷”概念開始是以整合營銷傳達(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簡稱IMC)形式呈現的。1991年,美國商場營銷學教授唐·舒爾茨(Don Schultz)提出了“整合營銷”傳達的新概念,以為整合營銷傳達是一個“辦理與提供給顧客或許潛在顧客的產品或服務有關的一切來源的信息的流程,以驅動顧客購買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并堅持顧客對企業產品、服務的忠誠度”。
一般來說,整合營銷包含兩個層次的整合:一是水平整合,二是筆直整合。
水平整合包含三個方面:
信息內容的整合。企業的一切與消費者有接觸的活動,不管其方式是媒體傳達仍是其他的營銷活動,都是在向消費者傳達必定的信息。企業有必要對一切這些信息內容進行整合,依據企業所想要的傳達方針,對消費者傳達共同的信息。
傳達東西的整合。為到達信息傳達作用的最大化,節約企業的傳達本錢,企業有必要對各種傳達東西進行整合。所以企業要依據不同類型顧客接受信息的途徑,衡量各個傳達東西的傳達本錢和傳達作用,找出最有用的傳達組合。
傳達要素資源的整合。企業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是在向消費者傳達信息,應該說傳達不僅僅是整合營銷部分的使命,也是整個企業所要背負的職責。所以有必要對企業的一切與傳達有關聯的資源(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整合,這種整合也可以說是對接觸辦理的整合。
筆直整合包含四個方面:
商場定位整合。任何一個產品都有自己的商場定位,這種定位是依據商場細分和企業的產品特征的基礎上制定的。企業營銷的任何活動都不能有損企業的商場定位。
傳達方針的整合。有了斷定的商場定位今后,就應該斷定傳達方針了,想要到達什么樣的作用?多高的知名度?傳達什么樣的信息?這些都要進行整合,有了斷定的方針才干更好地開展后邊的作業。
4P整合。其主要使命是依據產品的商場定位規劃一致的產品形象。各個P之間要協調共同,防止互相沖突、矛盾。
品牌形象整合。主要是品牌辨認的整合和傳達媒體的整合。稱號、標志、基本性是品牌辨認的三大要素,它們是形成品牌形象與資產的中心要素。品牌辨認的整合就是對品牌稱號、標志和基本性的整合,以樹立一致的品牌形象。傳達媒體的整合營銷主要是對傳達信息內容的整合和對傳達途徑的整合,以最小的本錢取得最好的作用。